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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6年发展党员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人员情况,拟定了我校2016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现发给你们。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各自情况,认真细致制定上、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力求做到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保证质量,均衡发展。发展计划经党委常委会通过后,原则上不再修改。

2、坚持质量为先。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特别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3、把握工作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和合理分布。要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既要适度调控发展数量,又要注重保护大学生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保持教师党员现有规模,努力把青年教职工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4、加强督查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发展党员计划的总体安排,落实本部门、单位的发展党员计划(实施中可在发展计划数的10%范围内上下浮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将在期末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专项检查,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要求,年度发展计划务必在11月底前完成。

5、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2016年拟发展人员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和申请入党人员名单经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2016年3月1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bsuzuzhib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