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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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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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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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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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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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对照党章有关党员标准和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衡量自己,指出自己的优点、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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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或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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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找入党申请人谈话,提出要求(一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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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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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申请人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分析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讨论推荐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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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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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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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一至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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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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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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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地安排进团校、院系分党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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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及相关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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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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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谈话,了解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做好谈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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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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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提交书面思想汇报。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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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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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二次考察,并将考察结论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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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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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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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推优,填写推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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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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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情况;全面分析党内外群众意见。初步拟定发展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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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群众座谈会,全面听取对拟定发展对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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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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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确定发展对象 并报党总支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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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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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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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拟公示对象谈话,讲明公示的意义、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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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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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示栏,对公示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时间、政审结果、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及培养联系人等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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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示信箱和举报电话,指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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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总支汇报,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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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接收(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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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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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内容:见附件(一)“发展党员必备材料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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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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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选定或组织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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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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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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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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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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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接收(支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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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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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包括推优意见、群众座谈会意见、学生学习情况,教职工履行本职工作表现、政审结论等。3、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个人经历等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5、申请人对大家所提意见表态。6、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7、宣读党支部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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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审查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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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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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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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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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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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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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委员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决议。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盖上党总支印章后将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加盖下放权限的授权章和校党委印章(未下放权限的单位由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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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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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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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2、参加入党宣誓仪式。3、参加院系分党校举办的培训。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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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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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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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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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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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期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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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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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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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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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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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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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讨论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改正吸收预备党员时提出的缺点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2、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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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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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批
2. 签署审批意见,盖上党总支印章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未下放权限的单位由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
3. 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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