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经纪人培训

北京体育大学2014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

 
北京体育大学2014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内体育经纪人市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统一从业人员资质标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进行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作为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首批认定的试点培训机构,将开设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 , 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院校。 承担此次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培训任务的管理学院师资力量和科研实力雄厚,积极服务社会是学院的特色,在体育产业管理教学,特别是体育经纪人教学等领域实力雄厚,已经形成了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教学梯队。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项目重点突出情景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结合我国体育中介市场的实战项目,形成理论与实践并重,尤其突出实战技能和经验的培训课程体系。在体育经纪人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学团队一直坚持理论与实践的良好结合,与多家体育经纪公司保持密切合作,聘请体育公司的有实践经验的体育经纪人为学生传播实践技能和经验,并将体育公司鲜活的案例和实践经验引入课堂。
 
培训对象
1在校学生。对正在上《体育经纪人》课程的本科生学生实行随堂培训,按照教学计划正常授课。课程结束后对自愿参加认证的学生重点培训认证考试内容,并补足所缺学时,随后参加认证考试。对已经修完《体育经纪人》课程的学生,将开办考前培训班,针对考试内容有针对性地集中培训。在校研究生可直接参加培训。
2社会学员。符合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体育经纪人申报条件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毕业,连续从事体育经纪人工作6年以上。
2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者。
3、培训时间:2014412日正式开班,周六、日上课,4周修完,共64学时。如遇节假日,上课时间需做调整的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内容
严格执行《三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大纲》的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
北京体育大学
 
培训、鉴定证书
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将获得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经纪人培训中心颁发的体育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然后可参加由总局职鉴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的鉴定考试,体育经纪人职业资格考核试点采取全国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517日, 经鉴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签章的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有关具体的考试事宜,请咨询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培训费用
社会学员培训费用为3500/人,(含学费、教材资料费、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报名费100元,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鉴定费另计。在校学生培训费给予相应优惠,在校本科生具体费用依据其所需补充学时数确定。
 
交费须知

交费时请说明或注明是体育经纪人培训及自己的姓名。44日截止。交费方式如下:
    

    转账交付方式:(收款人)北京体育大学;
                            
(账号)324656022604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地支行。

   如果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告知,并办理退费事宜,过期不予受理。如果需要开具发票,请交费时注明发票抬头。
 
报名方式
  请下载并填写《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填好后于44日之前传真至010-62982133或交至相关报名联系人,并将缴费凭证一同交付。此外,还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学位证复印件(在校本科生为学生证复印件)2份以及小二寸免冠照片5(蓝底)
  报名联系方式
  郑老师:13671397666
  高老师:010-62978679
武聪聪:18810625589
李金硕:18610350579;
王斯琪:15210575028
    传真:010-62982133
  电子邮件:bsusa@sina.com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王斯琪
邮编:100084


 
附件: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学员报名表(2014
                 
 
*姓名
 
*性別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日
 
职务/职称
 
*职业
 
*学历
 
*身份证号码
 
QQ号码
 
*电子邮箱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简介
 
 
 
发票开具单位
 
*转账汇款日期
 
转账汇款银行
 
备注
1、  *为必填项;
2、  报名学员请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2份,同版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3、开课时间、地点见开课通知。